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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

文章来源: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(评估中心)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26-01-13浏览次数:10

      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《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》《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,拟同意设置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等14所学校,现予公示。

 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至1月16日。期间,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,请署名向我们反映。

  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,教育部发展规划司,邮编:100816

  传真:010-66020442

  电子邮箱:ghsszc@moe.edu.cn

  附件: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


教育部发展规划司

2026年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