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8日,教育部官网公布了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的修订情况,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。与原规定相比,新规明确提出大学生可将自主创业折算为学分。
与200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旧版《规定》相比,新版《规定》拟将有关部门对高校学生创新创业、转学等方面的已有文件精神落实到具体的管理规定中。
例如,国务院办公厅今年曾就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门印发文件,允许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,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将创业折算为学分,而《规定》就拟专门新增规定,允许学生自主创业可折算为学分、转专业。
具体内容是“学生参加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勤工助学、创新实验等活动以及自主创业、发表论文、获得专利等可折算为学分,计入学习成绩,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。”
《规定》还拟新增规定,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平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,对学校发展和教育、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此外,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的义务,也新增“恪守学术道德,坚守学术诚信”。如果学生篡改、伪造实验数据,有由他人代替、替他人撰写论文或参与买卖学术论文等严重不端行为,学校也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。
作者: 许路阳 来源: 《新京报》2015年1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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